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10日印发的《“十二五”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》显示,“十二五”期间我国将基本实现“县县都有公共体育场”,体育场地建设将向中西部地区倾斜。
《规划》提出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:在中西部地区建设400米环形跑道、标准尺寸足球场等县级公共体育场;建设中小型“全民健身活动中心”;在中西部地区行政村实施“农民体育健身工程”;建设和改造户外健身场地,包括篮排球、足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门球场地,健身步道和儿童游憩场地等。
《规划》明确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筹措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的责任主体。